三男子進山打鳥,竟然打死兩只朱鹮。今年6月4日下午,張某等三人攜帶改裝后的射釘槍,先后竄至留壩縣馬道鎮等地打鳥,非法獵殺兩只朱鹮。11月13日,此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等三人分獲6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三人進山打鳥不料打死朱鹮
張某、王孝某、王忠某三人均來自重慶,在留壩一處工地干活。今年6月4日下午2時許,三人攜帶王孝某自制的射釘槍,騎二輪摩托車先后竄至馬道鎮仙人溝村等地打鳥。三人行至二郎廟村二組金家溝口時,發現溝口一戶人家旁邊樹上棲息有大鳥,便停車走近,發現鳥窩里有兩只大鳥。于是,張某開槍,連續打死兩只大鳥。大鳥應聲落地,此時,他們發現鳥腳上有兩個環,環上還有編號。沒有想太多,三人迅速將兩只鳥裝進袋子逃離現場。當晚,通過上網查詢,張某等三人得知獵殺的鳥系國寶朱鹮。知道自己犯下大錯,王孝某連夜將射釘槍和朱鹮尸體丟棄于留壩縣青橋驛鎮青橋鋪村大橋下河流中。為逃避打擊,三人次日逃回重慶市家中。后迫于壓力,分別在6月17日和19日向公安機關投案,7月28日被留壩縣公安局逮捕。據陜西漢中朱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證實,被獵殺的朱鹮為剛出生不久的朱鹮幼鳥。庭審現場三人辯稱誤殺 遭法院駁回在庭審現場,三人辯稱,不認識朱鹮,系誤殺。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朱鹮屬于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發地是朱鹮分布和棲息地,這是全社會所共知的,因此三被告辯解誤殺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納。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王孝某、王忠某使用射釘槍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朱鹮兩只,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留壩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其犯罪名成立,應依法予以懲處。
綜合其自首情況,被告人張某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以罰金5000元。被告人王孝某、王忠某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000元。三人均表示會上訴。宣判后,王忠某的家人沖進法庭,王忠某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與家人抱頭痛哭。